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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因霍温工业大学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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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武威市市直公安系统2023年4月公开招聘128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 浏览:957 评论:0 人
  •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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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4/9 6:23:02

    为加强市直公安系统治安防控、交通安全管理等警务辅助力量建设,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128名,其中市公安局10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06名,市公安局森林分局12名。岗位信息详见《武威市市直公安系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具体详见武威市市直公安系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矫正视力4.8以上,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刑事处罚,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武威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六)优先招聘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七)加分项

    对报名应聘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3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在电脑端点击报名平台链接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2前往报名入口,注册登录账号,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12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时间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等原件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18:00时。

    4.报名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50元/人),2023年4月14日18:00时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汉语作答,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及时事政治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4.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5.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工作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等材料,其他满足放宽条件的证明材料。

    2.因放弃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在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采取核减招录计划的方式直到达到1:3比例。

    3.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反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其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流畅,仪表是否端庄大方等。

    2.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体能测试

    1.进入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3.体能测试分别测试以下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体能测评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13″1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4'25″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4'3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6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14″1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14″4为合格;800米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4'20″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4'3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30厘米为合格。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的按照体能测评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道德操守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岗位适应程度。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八)公示及审批聘用

    1.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初选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问题,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续聘。

    3.建立后备补录人员库,名额100人(从参加笔试、面试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后备期1年。1年内因放弃、离职、除名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程序补录聘用。

    五、管理及待遇

    (一)人员性质。此次招聘的辅警性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担任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

    (二)管理培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及业务培训。

    (三)薪酬待遇。辅警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险依据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实施细则(试行)》(武公发[2022]6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将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swuwei.gov.cn)及“武威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监督电话:

    0935-5821062(武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政策咨询电话:

    0935-5821603(武威市市直公安系统辅警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31-8232158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武威市市直公安系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gszhaopin.com/content
    ews/show/7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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